那么,用人单位辞退在试用期的怀孕女员工,这种做法合法吗?
对此,辽宁抗裂贴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说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建立劳动关系时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。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,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,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,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。
同时,根据《劳动法》规定,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;孕期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 , 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和范围。也就是说,公司的举动已涉嫌违法,公司应充分保障处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当天下午,王女士就离开了公司。因为怀孕被辞退,她心里很难过。她告诉记者,入职时,她与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也没有谈及入职后关于生育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。她在公司负责的事项,工作强度并不是很大,虽然怀孕了,也并不会影响工作。王女士说,她发现怀孕后,自己也感觉挺过意不去的,就想在转正之前跟领导进行坦诚的沟通,但没想到领导会直接辞退了她。此后,王女士继续在找工作,但都因为怀孕的缘故,进展并不顺利。
4 月 16 日,王女士通过” @大连成”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后,引来大量网友关注。不少网友都支持王女士的观点,纷纷留言为她声援。不过,也有少数网友表示,要理解公司领导的决定,毕竟经营企业也不容易,如果继续让王女士留在公司,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。同时,有个别网友甚至质疑,王女士在利用怀孕身份”捞公司好处”。对此,王女士感到委屈不已,”刚进公司的时候没有怀孕,发现后本着诚信的原则第一时间告知了领导,怎么就变成了‘骗取好处’了呢?”
采访中,王女士拒绝透露公司的名称。她说,希望通过媒体,呼吁社会保障孕期妇女的合法权益,初衷并不是想去”曝光”原单位。